学院各系: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1届毕业生的鉴定工作,引导毕业生全面准确地认识自己,促使自己在今后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奋发有为,现将2011届毕业生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组织毕业生对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和评议。
二、组织领导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系成立系毕业生鉴定工作小组,由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系毕业生鉴定工作。
(三)各班成立4—6人的毕业生鉴定小组,由辅导员、班级导师、班干部、学生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本班的毕业生鉴定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为了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搞好鉴定工作,各系毕业生鉴定工作小组要指定老师到毕业班进行动员,提出要求,使毕业生明确鉴定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每一个毕业班都有一名老师具体指导。
(二)自我鉴定(5月9日—5月13日)。
各系根据本通知要求,参照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表,组织毕业生进行自我鉴定。毕业生要全面真实地总结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自我鉴定字数不得少于1500个。自我鉴定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方面。主要总结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态度;在学院各项政治活动中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
2、道德品质方面。主要总结能否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等方面的情况。
3、学习、生活和社会工作方面。主要总结学习的动力、目的、态度和方法,以及学习成绩等;总结在社会活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
4、存在的缺点、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班组鉴定(5月16日—6月3日)。
班级鉴定小组组织开展班组鉴定工作。要本着民主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毕业生进行全面鉴定。根据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结合学生本人总结,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鉴定意见,归纳出主要优缺点,并将鉴定意见认真填写在“班组鉴定”栏。班组鉴定意见要同毕业生本人见面。
(四)组织鉴定(6月7日—6月13日)。
系毕业生鉴定工作小组对每一个毕业生写出组织签定,为学生今后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合理使用毕业生,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对每一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认真检查,并按照《2011届毕业生组织鉴定时间安排表》(见附件)的规定送交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系要周密布置、严格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系要本着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对毕业生进行鉴定工作,既要肯定学生的优点,也要指出学生的缺点及改进措施。
(三)要求每位毕业生要抱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字迹清晰,此表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要妥善保管,不得复印。如有填写错误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学工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