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教师处《关于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4号)文件精神,201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仍实行网上申报以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受理时间及地点:
1、申报对象:我校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专职教师、辅导员。
2、网上报名时间: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下载请登录湖北教师教育网http://jsjy.e21.cn/,也可以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cn/在首页点击“教师教育”进入网站。去年已注册人员须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
请申报人员确保在网报系统开通期间完成申报工作,否则无法进行补报。
二、认定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
3、非师范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合格。
6、聘用人员必须与我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
关于难以确认的条件,请查看省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
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规定见附件3。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届时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根据各校的测试时间抽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文件精神(附件4),制定本学院测试工作方案(包括测试的对象、测试内容、测试形式、具体的测试时间、地点,参与测试的专家组人员),方案于4月20日之前交到组织人事部备案。各学院根据测试方案安排好测试工作,届时通知组织人事部和教务部相关成员参加,相关表格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5),请各学院自行下载。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采取随堂听课打分(现场有学生)或说课(现场无学生)两种形式进行,请选择相应的表格填写并签字。面试测评表可参考教职工应聘面试情况填写,测试工作要求在4月26日之前完成。
四、体检要求:
按照鄂教资[2008]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附件6)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到我院统一安排的医院体检(学院指定体检医院:东湖医院光谷分院;地址:民院路民院学生公寓对面前方约50米处,可乘公汽538、583、907、901、572、811等)。具体要求请查看文件《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附件7)。2011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证的体检表,若体检结果合格,此次申报有效。其他人员请下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8)进行体检。
学校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体检安排的通知见附见9。
五、免测政策:
1、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六、现场确认报交材料要求:
1、所有需复印的证件必须用A4纸复印。
2、为便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表格按照要求的顺序整理,统一用牛皮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学校、姓名;证件、证书等原件尽量取下外壳整理齐全,用塑料拉链袋装好,并在拉链袋上标注姓名、单位。原件用于省师资认定中心进行核查,核查完毕将一并退还。
特此通知!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组织人事部
附:
附件1:《201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规定》
附件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附件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附件6:《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附件7:《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附件8:《(新)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附件9:《关于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体检安排的通知》
附件10:《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