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落实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学校于2月26日至3月4日(提前周~第1周)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工作
各院(部)要成立教学检查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常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及教学秘书等。检查组要制订细致的检查计划,合理分工,全面检查本单位开课准备和教学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一)开课准备检查
2月26日至2月28日为开课准备检查阶段,各院(部)检查组要重点对以下教学准备环节进行检查:
1.课表落实情况
对照开课计划和课表,逐一核对开课计划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教务部协调解决。
2.教师到位情况
检查专职教师返校工作情况,发现未按时报到返校的,院(部)要安排专人联系通知确认。联系兼职教师确认课表安排,并提前告知我校主要教学环节基本要求。发现教师到位有困难的,要在开课前反馈教务部予以协调解决。(填写附件2:《教师情况分析》)
3.学生到位情况
督促学生报到注册,按时领取教材和查询课表安排,确保开课前学生领到教材和知晓本人课表。
4.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提前备好课,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历)安排是否合理,教学课件质量是否合格等。(填写附件3:《教案检查表》)
(二)教学落实情况检查
2月29日-3月4日为教学落实情况检查阶段,各院(部)检查组要重点开展以下检查: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
检查组要组织对本单位课堂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教师及学生的课堂到位情况(教师要求提前10分钟进课堂)、课堂教学状态、学生上课状态(教师要组织学生在教室前排有序就坐、课堂上禁止玩手机)、教学设施运行保障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检查记录。(填写附件4:《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
2.课堂听课
院(部)领导及系主任在第一周应深入课堂听课,听课重点为新入职教师、新开课课堂及开新课教师,每人第一周听课不得低于两次。(填写附件5:《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听课记录表》)
3.总结与反馈
各院(部)3月3日应召开期初教学检查专题会议,总结通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并提出措施予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亮点要进行交流学习,促进院(部)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
(三)教学检查工作存档要求
1.各院(部)在3月10日前将检查计划和检查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同时院部也应留存。
2.其他检查过程档案院(部)自行存档。
二、学校教学检查工作
(一)学校检查小组对各教学单位开学准备抽查的安排
学校成立检查小组,于2月28日上午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附件2《教师情况分析》和附件3《教案检查表》的填写是否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提前收集教师教案集中备查。检查形式采用教学单位负责人口头汇报及查阅本单位相关自查记录。
检查时间 | 检查小组成员 | 二级学院(部) | 备注 |
2月28日上午9:00 | 吴敏 余泽高 宋善德 陈栋华 王蕊 | 环生学院 | |
2月28日上午10:00 | 信息工程学院 | ||
2月28日上午11:00 | 公共基础课部 | ||
2月28日上午9:00 | 万玲莉 郭一平 印力 王慧玲 | 物流学院 | |
2月28日上午10:00 | 电商学院 | ||
2月28日上午11:00 | 管理学院 | ||
2月28日上午9:00 | 金学武 杨清震 范汉忠 于军 牟岩 | 艺术学院 | |
2月28日上午10:00 | 经外学院 | ||
2月28日上午11:00 | 文法学院 |
(二)学校领导检查安排
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开学第一周(2月29日-3月4日),采取深入课堂和网络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检查时间 | 检查组成员 | 备注 | |
校领导成员 | 小组联络人 | ||
2月29日 | 张金隆 桂裕清 | 狄奥 | 各小组联络员收集本小组成员听课、巡查记录。 |
3月1日 | 陈伟 张俊 | 陈义文 | |
3月2日 | 夏再兴 | 颜爱国 | |
3月3日 | 卢炎生 王程军 | 刘春 | |
3月4日 | 孙松发 左宗文 | 亓小林 |
(三)教务部检查安排
1.课堂巡查
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开展全面课堂巡查,巡查采取现场巡查和网上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分工如下:
2月29日 | 3月1日 | 3月2日 | 3月3日 | 3月4日 |
吴敏、徐继安、夏文芳 | 樊良、刘超、陈英 | 金学武、牟岩、钱丽 | 郑春丽、种爱凤、余杨 | 印力、王蕊、杨可 |
2.课堂随机听课
当天巡查人员随机听取一至两节课,对于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详实的记录。
(四)教学督导室检查安排
教学督导室督导按对口学院听课,督查期初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按时提交有关资料(附件1-5)。
2.教务部检查小组检查后如实填报附件4:《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并于检查当日下午5点前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汇总检查情况后及时进行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使检查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教务部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