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省湖泊、水库、河流密集,切将进入主汛期,该时段是溺水事故集中频发。大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给受害家庭带来巨大伤痛,给高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的隐患。为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大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函[2018]3号)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季和汛期高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鄂高工委函[2018]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大学生溺水防范工作,有效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组建安全教育工作小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小组长,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及时上报,并及时上报书面情况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二、开展“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月”活动。
各学院要开展一次以“让青春远离溺水”为主题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月(6月)活动。活动期间,建议各学院通过开设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组织观看有关教学视频、举办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等活动,让学生熟知防溺水的“五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告、报告;能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救人方法)。重点做好暑假期间、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学院网站、QQ群、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向学生现场演示“自我保护及自救方法”“正确科学救人”“心肺复苏演示”等方法,进行防溺水情景式教学。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结合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在7月6日前,将“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和工作开展过程的照片、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纸档和电子档)交学生教育科备案。
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