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工会:
为给教职工送去学校的一片温暖,使教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两节”,校工会现就做好教职工“两节”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1.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表》,经分工会核实、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批后,报校工会复核。
2.困难职工标准界定:
(1)教职工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当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十分困难的(必须有医院或相关证明)。
(2)教职工家属(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必须有医院或相关证明)或伤亡情形。
(3)教职工家属长期下岗,因种种原因未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武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430元/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非因拆迁购买商品房或现已有住房而又新建(购)住房的;
(3)1年内购买价值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以上(含5倍)非生活必需品的;
(4)家庭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的;
(5)有高价值收藏或投资股票、商业保险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6)有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7)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8)年内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的;因吸毒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计划外生育的;
(9)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1年内经两次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10)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的。
4.请各分工会深入了解教职工家庭情况,根据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情况认真把关审核,并于2019年1月7日下班前,将《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表》纸档上报工会蔡丹处,逾期不再补报补办。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工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