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二)至7日(周一),共7天; 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补课安排:根据教务部安排,9月29日(周日)补9月13日中秋节冲掉的课程,10月12日(周六)补10月18日(自学考试停课)冲掉的课程。
三、工作安排
1.加强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学校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发生,确保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3.做好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学工部、各学院(部)要加强对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被盗、被骗、被抢;同时还要对国庆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要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尤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扶工作;国际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留学生的教育管理。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外出关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避免火灾和失窃事件发生。
4.做好生活保障工作。后勤管理部要为留校工作学习的师生做好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入学生公寓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制度。
5.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切实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或私自找他人替班。为加强国庆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求副校级领导(含校长助理)离开武汉市,须向董事长、党委书记报批;院部、教辅、职能部门领导离开武汉市,需向分管校领导报批并向校办报备;国庆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须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地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请各单位于9月26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国庆期间值班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办公室沈老师(电子版报送:147506283@qq.com)。
预祝全校师生员工国庆节快乐!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