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目前各类教学平台并发量高导致系统不稳定而产生的师生使用不畅、教师利用平台(工具)实施在线教学有逐步完善过程、师生上网条件存在差异等现实情况,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在线教学的精神,现对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保证在线教学课程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教学场景变化带来的影响。除已确认的在线教学课程外,其他课程(环节)均使用国家、省优质网络课程资源(平台)进行。在教学中,教师根据需要制作直播课、录播课,学校不做硬性要求,也不作为教学检查的必要内容。
二、积极认真做好课程教学的各项准备。已经在智慧树、超星等平台完成建课和备课的任课教师应重新检查所有教学准备落实情况,特别是在教学设计中贯彻以任务为驱动,引导学生自学的理念。利用平台对学情分析的功能,做好辅导答疑、讨论互动。网上教学每节课时长不宜超过30分钟,可以鼓励学生在休息时间做眼保健操和适度室内体育锻炼。对于不具备上网学习的学生,做好学习资源的推送和个性化辅导。
三、务实做好课程运行遇到的情况应对。客观认识现有平台、网络等外内部存在的制约课程正常运行的因素,学校不硬性要求按课表及作息时间以同步方式开展在线教学,(课表只是为了避免学生和教师时间产生冲突)。任课教师可以以周为学习周期,与教学班级约定适当时间错峰教学和辅导。任课教师应利用平台(工具)学情记录做好督导督学,但不得强制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同时应准备备用计划,在平台不稳定时充分利用已建的QQ群、微信等辅助教学活动开展。在协商学习时间时,注意总体上安排学生网上学习和答疑时间每天累计不超过4小时。
四、转变在线教学管理思路和方法。疫情防控期间,教务部门除开课前检查外一般不再安排其他检查(毕业论文除外),相信和鼓励教师利用在线教学时机,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充分学习和掌握在线教学的课程设计及各类辅助工具的使用,适应教育信息化的要求。网上教学开始后允许教师试“错”修正,原则上不认定教学事故。监评部门参与听课、进行满意度调查,做为学校完善在线教学改革的参考依据。教务、监评部门以结果为导向按学期为周期监测教学效果,采取“先建设、后认定”方式,参照省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认定一批列为校级课程建设名单。
校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