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暑假教职工轮休安排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1.学校放假从7月30日起到8月26日止。教职工从7月30日开始轮休,8月27日恢复正常上班。轮休期间,学校校院两级行政机构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重点工作执行单位要确保相关工作正常按期开展。
2.暑期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工作要求
1.积极谋划和推进事业发展。各单位要利用暑期时间,按照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总结、主动谋划相关工作,积极思考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确保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 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网络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施工安全、防暑降温、防火、防汛和防溺水等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因实习实训、竞赛等活动确需返校的学生必须经过志愿申请、相关程序审批批准后才能返校,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返校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离校的师生员工要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武汉或其他居住地的须向所在单位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人力资源部履行报备审批手续。
3.确保专项工作顺利进行。招生与就业部要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和招生章程有序高效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工作;教务部、各院(部)要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一流专业申报、下学期教学安排、学生补习、竞赛等工作;学工部要提前安排好学生返校工作、新生迎新工作;发规办、相关单位做好“十三五”总结、“十四五”规划制订工作;后勤管理部要做好对教学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校园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作,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值守并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提前做好疫情期间开学准备工作。
4.严格落实值班应急制度。为加强暑假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求校领导离开武汉市,须向董事长、党委书记报批;院部、教辅、职能部门领导离开武汉市,需向分管校领导报批并向校办报备。各单位主要领导暑期保持电话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地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请各单位于7月27日16:00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办公室沈老师(电子版报送:147506283@qq.com)。
5.初定于8月8日~10日安排暑期工作会议,8日~9日为线上研讨,10日为线下研讨,主题为“十四五”规划与学校重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轮休的时间规定,不得擅自提前离校、逾期返校。
7.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学校相关工作会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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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