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就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
1.请各单位对照《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各单位目标任务书,认真总结本单位全年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提交工作总结,填写《各单位2020年目标考核与2021年目标制订表》。
2.2020年工作总结要以《各单位2020年目标考核与2021年目标制订表》为基础,重点包括二项内容:一是本单位落实学校目标任务工作情况,二是未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分析及改进措施。
3.重点工作详写,常规工作简写;文字简明,条理清晰;突出亮点,凝练工作经验和实效。
4.文件命名为《XXX(单位名称)2020年工作总结》,字数不作具体限制,建议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关于2021年工作计划
1.2021年工作计划制定遵循“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统一推进”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以及审核评估、申硕等工作要求,紧密联系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政策,充分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后,制订2021年工作计划。
2.2021年工作计划应包含:2021年单位任务目标、工作计划;实现工作目标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
3.文件命名为《XXX(单位名称)2021年工作计划》,字数不作具体限制,建议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报送要求
1.本次材料将作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2020工作报告与2021年工作要点的重要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撰写,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分管校领导审定。
2.各单位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及相应表格撰写完成后,将其上传至协同办公系统——个人空间——行政审批事项——计划总结报送专用纸内(正文和附件以附件形式上传),需经分管校领导网上审定,格式请按照最新版行文格式排版,截至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周一)12:00前。
校办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8814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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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