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寒假教职工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教职工放假时间自1月30日起,2月26日正式上班,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假期相关工作要求
1. 学校各单位要强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细做实相关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假期。假期期间,全校师生要持续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健康管理、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和去向信息。
2. 学校各单位在寒假放假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收尾和下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工作顺利完成和下学期顺利开学。各二级学院(部)和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下学期开学平稳有序。
3. 学校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统一布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做好十四五规划、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教职工培训等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寒假期间相关任务和人员安排,确保工作延续性。
4.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学工部、各二级学院(部)要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围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防盗防骗、假期活动、冬季防火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假期尽量减少聚集,加强个人疫情防控意识;指导学生预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等,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关闭电源和安全防盗等工作,好教职工的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寒假期间,保卫部做好校园管控工作。
5.强化值守应急,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运转高效有序。副校级领导(含校长助理)离开武汉市,须向董事长、校长、党委书记报备;院部、教辅、职能部门领导离开武汉市,需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办报备。各单位要强化值班纪律,主要领导寒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各单位寒假值班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月13日17:00前提交至学校办公室(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88147166),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47506283@qq.com。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