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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193

学校各单位:

为保证2021年学校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学校经费使用结果和财务运行状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期间财务报账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1.本年度对外各类报销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点

2.2022年度财务报销开始时间:2022年1月10日

3.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9日,财务部将开展年终结转及决算、系统升级等内部业务处理,除必要的人员经费支出外,原则上不对外报账。

(二)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财务报账等相关事宜,注意当年发生的费用当年报销完毕,并在报销办理截止时间前将报销单据提交至财务部。

二、借款清理

请有借款的人员到财务部办理还款手续,按以下要求办理结算。

(一)备用金

单位借用的备用金,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17点前全部归还。需要再借者,待2022年再另行办理借用手续。

(二)因公借款

因公事借用的款项,应于2021年12月20日17点前到财务部结算,对事项已完结,超过二个月以上的借款仍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将延缓发放工资等。

(三)预付款项

预付的设备购置、培训等款项,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在本年度结算的,应说明情况经领导核准签字后反馈至财务部。

三、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

(一)未结款项

各单位与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发生的未结款项(住宿费、水电费、餐费等),当年必须结清,并于12月20日17点前到财务部办理内部转账。

(二)入库单据

各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应及时办理入库,后勤管理部汇总已办理入库未付款的单据后,于12月20日17点前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做好决算及往来款项的处理。

(三)外单位欠款

对于外单位拖欠的款项、借款及各种费用,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收。

四、其他事项

(一)学杂费催缴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学杂费等催缴工作,核对学生缴费名单,以便做好年终学杂费的结算和2022年预算指标的安排。

(二)结清领用的各种票据及款项

各单位在学校财务部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12月20日17点前到财务部办理结清手续,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违规自收自支,不得私设小金库。已用票据存根及未使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财务部核销。已在财务部开出发票款项,且未到账的经费,请尽快催收入账。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财务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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