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保证2021年学校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学校经费使用结果和财务运行状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期间财务报账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1.本年度对外各类报销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点
2.2022年度财务报销开始时间:2022年1月10日
3.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9日,财务部将开展年终结转及决算、系统升级等内部业务处理,除必要的人员经费支出外,原则上不对外报账。
(二)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财务报账等相关事宜,注意当年发生的费用当年报销完毕,并在报销办理截止时间前将报销单据提交至财务部。
二、借款清理
请有借款的人员到财务部办理还款手续,按以下要求办理结算。
(一)备用金
单位借用的备用金,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17点前全部归还。需要再借者,待2022年再另行办理借用手续。
(二)因公借款
因公事借用的款项,应于2021年12月20日17点前到财务部结算,对事项已完结,超过二个月以上的借款仍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将延缓发放工资等。
(三)预付款项
预付的设备购置、培训等款项,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在本年度结算的,应说明情况经领导核准签字后反馈至财务部。
三、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
(一)未结款项
各单位与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发生的未结款项(住宿费、水电费、餐费等),当年必须结清,并于12月20日17点前到财务部办理内部转账。
(二)入库单据
各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应及时办理入库,后勤管理部汇总已办理入库未付款的单据后,于12月20日17点前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做好决算及往来款项的处理。
(三)外单位欠款
对于外单位拖欠的款项、借款及各种费用,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收。
四、其他事项
(一)学杂费催缴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学杂费等催缴工作,核对学生缴费名单,以便做好年终学杂费的结算和2022年预算指标的安排。
(二)结清领用的各种票据及款项
各单位在学校财务部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12月20日17点前到财务部办理结清手续,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违规自收自支,不得私设小金库。已用票据存根及未使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财务部核销。已在财务部开出发票款项,且未到账的经费,请尽快催收入账。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财务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