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补考定于2021年3月6日-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含2017、2018、2019级重修者)及经过批准的缓考学生可以参加补考。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缺考、期末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或其他原因按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当事课程补考。
二、信息查询
(一)查询时间:本次参加补考的学生均可于2月26日开始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查询。
(二)查询步骤:学生首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网址:http://219.140.173.211/eams/login.action,尔后分别在“我的考试”模块中选择“2020-2021-1补考”进行查询。
三、补考组织
(一)各院(部)教学秘书要以书面形式将监考通知下达给监考教师,确保其按时到岗执行监考任务。
(二)各院(部)教学秘书要认真清查补考试卷,发现有缺页或印刷错误的,要及时报教务部,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三)对于同一考场同时有多门课程考试的,教学秘书务必提前将试卷分装清楚,并当面移交和明告监考教师。公共外语系务必将《大学英语》听力考试注意事项打印并贴于试卷袋封面并预留监考教师已知悉签字处。
(四)各院(部)教学秘书要提前打印好每个考场的考生图像单、考场记载表和监考流程表随试卷一并下发,督促监考教师在开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图像,要求考生签字确认。
(五)各院(部)应通过稳妥方式将课程补考要求通知到相关教学班级及学生本人。
(六)监考教师及学生应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四、监考要求
(一)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做好考场布置及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试纪律,又要关心考生,为考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监考教师要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迟到(考前15分钟到场)、吸烟、谈笑、睡觉和使用手机、阅读书报等。
(三)开考前,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将自己的座位及周围的桌面、抽屉清理干净,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根据考场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原则上考生间至少隔两个位置就坐),以利于考场管理;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考生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防止替考;认真核对考生名单及考试资格;开考前应强调考纪、考风,提醒考生不得携带考试所需文具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
(四)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处理,将违规形式、情节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载表》,并将违纪材料一并交至院(部)考务办公室。
(五)各单位要按照谨慎安排,个别调整的原则安排监考教师,考前确需调整监考教师的,须填写《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经过审批后方可调换;未办理调换申请而私自调换监考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教学事故论处。各院(部)负责人审批《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五、成绩录入
补考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3月15日17: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并提交,以便数据共享和相关教学工作开展。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安排表.xls
教务部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