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 2023 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为 1 月 10 日,正式上班时间为 2月 22 日。
二、工作安排
1.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风险并及时化解,要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防范各类人身伤害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保障施工、食品及实验室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放假期间,保卫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重点场所检查和巡逻等工作。
2.做好本学期教学收尾工作。学校各单位在寒假放假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收尾和下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工作顺利完成和下学期顺利开学;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下学期开学平稳有序。
3.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学校各单位要超前谋划好明年目标任务,对各项工作早布置早启动早落实。教务部、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学生期末考试及补考安排、下学期教学安排等工作;科技部、各学院要提前安排好 2023 年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培育和申报工作;后勤管理部要做好校园各项工程建设工作,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值守并协调配合。
4.做好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学工部、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寒假期间全体学生的服务与教育工作,重点做好疫情防控、防电信诈骗及各类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帮扶工作;国际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留学生远程教育管理。
5.做好教师教学和科研准备工作。教师要根据教学、科研计划安排,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积极开展科研活动,着力提升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质量。
6.落实值班应急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武汉工商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好值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带班领导和其他值班人员要 24 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主要领导寒假保持电话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地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请各单位于 1 月 9 日 17:00 前将本单位寒假值班表(包括值班日期、人员名单、职务、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报给学校办公室皮老师。
7.落实请假报备制度。副校级领导(含校长助理)离开武汉市,须向校长、党委书记报批,并向校办报备;各二级单位领导离开武汉市,需向分管校领导报批,并向校办报备。
8.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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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