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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68

学校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工商发〔2023〕24号)《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工商发〔2023〕14号)及《关于调整教师各岗位年度考核教学基本工作任务的通知》(武工商发〔2023〕68号),现就2023年度教职工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考评

(一)校务会成员

根据分管(联系)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本人履职情况进行考评。通过核算分管(联系)单位目标任务书得分平均值进行评分。

(二)各单位负责人考评

1.人员范围

职能(直属)单位负责人(含签订单位目标任务书的副职干部)、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

2.考评内容

单位目标任务书考核分(70%)、负责人述职评分(30%)。

3.考评组织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评工作。各单位提交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简介及相关支撑材料,由绩效考核专班通过查阅材料对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人力资源系统内完成评分)。述职评分通过组织单位负责人述职进行评分。

(三)中层副职干部考评

1.人员范围

常务副院长、正副书记、副院长(课部副主任)、常务副部长、副部长(副馆长、副主任)等。

2.考评内容

副职目标任务书(70%)、述职评分(30%)。副职干部重点考核承担本单位的目标任务,通过副职目标任务书逐条打分考核,如因工作调整或考核指标调整发生变化的,由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副职共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签字确认后的说明需报送考评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222

3.考评组织

各单位副职干部在本单位内部考核述职。副职目标任务考评与单位目标任务考评同步进行;副职干部述职由各单位内部组织进行评分(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和其他教职工评分,权重分别为 20%、20%和60%)

(四)年度考评等级的确定

根据考评得分确定档次:

1.A档: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

2.B档:考评得分85分(含)至95分以内。

3.C档:考评得分75分(含)至85分以内。

4.D档:考评得分60分(含)至75分以内。

5.E档(不合格):考评得分60分以下或特定情况。

具体细则见《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工商发〔2023〕24号)

(五)评优方式

1.单位负责人

(1)原则上分为教学单位、职能(直属)部门两类。

①教学单位优秀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个,按照干部考评总分排名。

②职能(直属)部门优秀干部原则上不超过5个。职能(直属)部门负责人评优根据《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部门分类原则及优秀名额分配,分为三类按照干部考核总分排名进行评优。

A类:与学校KPI指标关联度高(即主要承担学校KPI指标)的职能部门,A类共10个部门,评优指标3个。

B类:与学校KPI指标不直接关联的职能部门,B类共7个部门,评优指标1个。

C类:与学校KPI指标不直接关联的教辅部门,C类共4个部门,评优指标1个。

(2)二级学院(部)在各分考评版块中单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

(3)出现重大扣分项以及一票否决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

(4)单位负责人评优由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审定。

2.中层副职干部

(1)各单位副职干部在本单位内部评优。

(2)二级学院副职干部分管工作版块单项考核不合格,以及职能(直属)部门副职干部分管工作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资格。

(3)出现重大扣分项以及一票否决的二级单位中层副职,取消评优资格。

二、其他教职工的考评

(一)人员范围

除中层副职及以上的其他人员均应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年度考评。

(二)考评组织及办法

由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由单位正职担任组长,教职工代表担任组员,考评小组根据本单位教职工考评细则组织考评工作。各类教职工登录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分别填写考评登记表;登录时间段为12月25至2024年1月1日。

1.自有专职教师

(1)签订了分级分类年度聘期任务书的自有专职教师,依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工商发〔2023〕14号)及签订的任务书进行考核,该类教师采用教师考核信息系统进行考核,具体操作方式、程序及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2)年薪制博士、硕士教师由所在单位按照签订的任务书考核,并附考核成果支撑材料(附表6)。

2.辅导员

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具体组织,依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武工商党发〔2023〕9号),以及学院、学工部与辅导员签订的任务书进行考核;

3.其他行政教辅人员

其他行政、教辅人员,由所在单位制定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并签订相应的任务书,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和任务书进行考核;

4.外聘教师

(1)专业负责人,由各学院根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专业负责人聘任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武工商发〔2023〕64号)确定是否续聘,如不续聘,可参照《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工商发〔2023〕72号)聘为外聘教师。

(2)外聘专职教师,根据学校与外聘专职教师签订的任务书进行考核,其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见附件7。

(3)企业导师考核依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本科生校外企业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企业导师考核的通知》进行考核;

(4)管理学院博士研修班(试点)考核。依据管理学院关于博士研修班(试点)方案考核,主要考核参加研修人员在导师的指导下产出的成果。其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见附件8。

(5)其他人员,根据聘任合同内容进行考核。

各单位需基于学校现行考评办法和绩效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教职工考评实施细则以及绩效分配办法,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通过,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年度考评等级的确定

1.根据考评得分及以下条件评选

(1)A档:考评得分95分及以上。

(2)B档:考评得分85分(含)至95分以内。 

(3)C档:考评得分75分(含)至85分以内。

(4)D档:考评得分60分(含)至75分以内。

(5)E档(不合格):考评得分60分以下或特定情况。

具体细则见《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工商发〔2023〕4号)。

2.自有专职教师

自有专职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精通,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公共服务考核合格。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热情,积极努力,能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及工作态度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

3.评优名额

评优名额占各单位参评人数的15%,采取“取整、保留小数位累加到次年评优”的原则。各单位评优指标将于年末考评正式启动时发布。

目标考评为优秀的单位,评优名额增加为单位参评人数的18%;目标考评为D档的单位,单位个人评优名额减少为单位参评人数的12%。

4.评优方式

优秀个人评选由各单位组织。教学单位由院长(主任)签字盖章,确认评优人选;职能(直属)单位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评优人选。各单位教职工考评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4112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以上所有评优过程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其他情况

(一)所在单位或岗位调整考评原则

1.教职工所在单位或岗位调整,原则上调岗满三个月在新单位或新岗位参加年终考评,不满三个月原则上在原单位或原岗位参加年终考评。

2.下半年调整的副职干部,原则上在新单位述职,目标任务书评分为原单位和新单位所负责板块的平均分。

(二)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评

1.因病处于医疗期内,经学校同意病休的;

2.经学校同意调离、辞职,尚未办结离校手续的;

3.经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教职工2023年师德师风考核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的通知》执行。

(四)本通知如与原有教职工年度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不一致,以本通知和《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工商发〔2023〕24号)为准。

四、监督投诉机构

纪委监察部作为考评监督申诉的受理机构,接受教职工对考评及年终奖分配的书面投诉意见与建议。

纪委监察部投诉电话:88147120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wangman@wtb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各单位评优指标.xlsx

附件2.2023年度教职工考评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个人考核工作进度安排.xlsx

附件4.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工商发2023〕24号.doc

附件5.年薪制博士、硕士教师年度考核表.xlsx

附件6.外聘专职教师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xlsx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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