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2023 年修订稿)》(武工商发〔2023〕83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 2024 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专任教师。
二、评定条件
具体内容见《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2023年修订稿)》(武工商发〔2023〕83 号)(附件 1)。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5日。申请人填写《武汉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表》(附件 2),并报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未在科技部、教务部登记的成果需要提供原件)。
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学院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评议、考核,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表》和《“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 3)及相关支撑材料报交人力资源部。
3.职能部门初审。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科技部、社会合作与发展部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
4.学校审定。人力资源部将初审情况报学校审定,符合资格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相关要求
1.评定“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资格证的认定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附件 5);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网http://biaozhun.osta.org.cn/#page=1;《武汉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行业证书目录(试行)》(附件4)。
2.申请评定“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人员原则上应考取以上范围内的资格证书,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从事专业属同一学科大类相近专业。技能类荣誉称号、考评员资格(省人社厅发证)由社会合作与发展部认定。指导学生竞赛目录以当年教务部最新目录为准。
3.申请评定“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人员如有与以上范围内含金量相当的资格证书,可先行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后报学校审定。
4.2024 年上半年赴企业实践的教师,在满足其他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可先行申请本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
联系人:贾老师 综合楼 1006
联系方式:88147127
附件1: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doc
附件2: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表.doc
附件4: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行业证书目录.xls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