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目前武汉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学校研究决定,10月29 日至11月1 日期间的教学活动采用线上教学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10月29日至11月1日期间的教学活动采用线上教学形式实施教学,如有个别课程不适合在线上进行教学的,可提前一天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调课手续办理。
二、线上教学要求
1.线上教学期间,严格要求师生按照课程表安排时间实施教学,确保线上教学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
2.根据学校线上教学相关要求,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已登记线上教学平台,建立教学指导QQ群(见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平台和联系QQ 群统计表)。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确保学生的学习过程“无缝连接”。
三、其他
原安排10月31日至11月1日期间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第二批补考纯线下和线上、线下结合的考试调整到11月7日至8日进行,相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纯线上考试按原计划实施。11月2日至4日的所有补考考试正常实施。
附件(见OA):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平台和联系QQ群统计表
教务部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