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第四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7浏览次数:71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展现我校青年教师教学风采,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我校将于2013年上半年举行第四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为保证此次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参赛者须我校专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含45岁)以下。

2. 申请参赛的教师必须担任本学期普通本科教学(包括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近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3. 届讲课比赛获奖教师可多次参赛,但所参赛的内容重复。

二、竞赛内容及时间安排

1.预赛阶段(4月19日—4月30日)

各教学单位于4月19日前将预赛方案报教务部教学研究科备案,于4月26日前完成预赛。预赛结束后,于4月30日将预赛汇总表 (见附件1)和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填写的“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申报表”(见附件2)交到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1123办公室)。凡未经预赛的人选,不能推荐参加校级复赛。各教学单位复赛教师名额按所在院系在职专职教师的5%推荐。

2.校级复赛阶段(5月6日至5月30日)

根据参加复赛的教师上课时间,安排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员随机到堂听课,检查教学资料(教案、教学进度表、多媒体课件、学生作业等),填写《听课表》并评分,该阶段得分占教师竞赛总分的20%。

3. 学校集中竞赛阶段(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内容由教案设计和集中教学两部分组成。

(1)教案设计。参赛选手提供教学大纲和不连续的三节课的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处理、板书设计等),材料于5月30日前交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该部分得分占教师竞赛总分的10%。

(2)课堂教学。参赛选手的参赛顺序由抽签决定,在赛程安排时间前20分钟签到,并随机抽取本人提供的三节课中的一节课。参赛选手面对评委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展示,由校评委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进行评分,该部分得分占教师竞赛总分的70%。届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观摩学习。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奖金3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 1.userfiles/file/附件1汇总表.doc
    2.第四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申报表userfiles/file/附件2申报表.doc

3.第四届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表userfiles/file/附件3评分表.xls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部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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