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独特的学业个性,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计划,学校将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选课课程内容既可以是某一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可以是某一学科的拓展和延伸,或是学科的前沿知识和热点问题;具体内容请参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选课课程建设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选择,也可以自拟。
2、公选课任课教师一般应为我校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对该课程的学科领域有专门研究。
3、公选课一般为17学时或34学时(1—2个学分)。学生选课人数不足50人一般不开课。
4、学校将对公选课予以建设经费支持。
5、学校将对建设的公选课组织验收评估活动。公选课课程纳入学期末学生评教,对学生评分不及格的课程,教务部在新学期予以停开,并停止拨付课程建设费。每门公共选修课程必须连续开设4学年,凡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停课。
申报者认真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公选课的开设工作,认真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报表》、教学大纲和《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在5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1123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选课课程建设申报指南
userfiles/file/附件1:公选课程申报指南(2).doc
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userfiles/file/附件2:公选课申报表(2).xls
3、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
userfiles/file/附件3:公选课统计表(3).xls
4、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userfiles/file/附件4汇总表(2).doc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