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扎实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的准备和教学秩序检查工作,为新学期教学工作
布好局、开好头。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开学第一周(9月2日至9月6日)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自查专班,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组织牵头,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总支书记、系(部)主任、教学秘书等,拟定本学院开学前及第一周教学检查方案,落实本单位自查工作,按规定填报检查情况。检查专班成员至少每天听一节课,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各学院应在开学前认真检查以下教学准备工作:
1.教师到位情况及新教师备课情况
2.教学进度计划(含实验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情况(包括是否交纸质版存档并建立存档目录等)
3.教师授课教案
4.教师对授课时间、地点、班级掌握情况
二、教务部成立检查小组,由部长吴敏同志负责,对全校开学第一周教学运行情况进行专门检查,人员安排如下:
9月2日 | 9月3 | 9月4 | 9月5 | 9月6 |
吴敏、金学武、牟岩 | 樊良、印力、郑坤 | 郑春丽、李春玲、杨昌福 | 刘超、刘微、陈英 | 徐继安、张亮 |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状况: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顺利进行。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教材到位情况;教室安排情况。特别是第一堂课,任课教师应向学生解说课程大纲和学习规则,包括课程的结构、主要内容、教学目标、进度安排、教与学的方法、作业要求、答疑时间与联系方式、成绩考核办法、旷课处理、相关教材等。
2.教学执行规范:检查教师“五带”(教材、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学生点名册)、学生“三带”(教材、笔记本、笔)情况;巡查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师风范、课堂管理等方面情况。
3.教学条件保障:教室多媒体设备、座椅、门窗、卫生等方面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检查人员应在第一、二、三、四大节上课前到达教学楼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处理,无法现场解决的应及时报教务部质量管理科。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刘微,联系电话:027-88147247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后如实填报附表1、2;并由教学秘书收集后,于检查当日下午4点30分前报送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科;
3.专门检查人员检查后如实填报附表2,于检查当日下午5点前交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科。
教务部汇总检查情况后及时进行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