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途径,学校从2014年起启动了创新实验班项目。为规范实验班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实验班建设应遵循“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原则,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专业资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采用多元化的培养模式、灵活化的管理模式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激发学生的探求欲望,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质,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培养特色
第三条 实验班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以现有重点专业为依托,兼顾学科门类的特点,努力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实际工作技能突出、具有较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 实验班从入学开始单独成班,实行自愿参与、择优录取、动态管理;每学年进行考核,优胜劣汰。
第五条 实验班重视学科竞赛和科学研究开展,以项目形式激发学生兴趣。组织学生成立若干个研究竞赛小组,配备导师,并以小组的形式参加各种科技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电子商务设计大赛等。
第六条 实验班重视开展学术讨论等活动。积极邀请学界和实务界知名人士进行学术讲座,或在各组导师的指导下对各自研究的课题进行报告,发表各自观点,营造良好的学习交流氛围,激发创造力。
三、培养方式
第七条 实施小班教学。实验班专业课坚持小班教学,培养规模控制在40-50人。选聘高水平师资授课,并采用全新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每年在教改项目中专门为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设置2-3个教改项目。
第八条 实施“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培养”模式。构建低年级实施通识教育与大类教育,高年级实施宽口径专业教育和跨学科专业学习的新模式。一年级学生实施通识课程和基础课程的精深教育,以知识、素质和能力培养夯实基础,实验班学生从本科二年级起强化跨学科专业素质和应用能力培养。
第九条 实行专业导师制。进入二年级下期后,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特长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专业学习导师,实施导师指导下的个性化培养。导师帮助学生加强对学科专业方向、个人学业规划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认识,对学生的学习、实验、科研训练等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学生可以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组,导师指导学生申报各种校内科研训练项目和科技竞赛,学生的科研训练直接过渡到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十条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构建有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开设高水平的实践(实验、实务、实习)性课程。优先选派学生到高水平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短期实习和实训等活动。加强校企合作,聘请实务界知名专家担任实验班客座教授,讲授企业实务发展前沿。
四、立项建设
第十一条 创新实验班由二级学院申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报校务会通过后立项建设,建设期为四年。
第十二条 实验班应单独制定符合人才培养定位的培养方案和工作方案,报学校教务部存档。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及时备案并说明理由。涉及重大事项的变更,需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或提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 教务部每年组织实验班建设专项检查,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对未按期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将采取暂停经费,限期整改等方式加强建设。
五、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给予实验班单独的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在实验班范围内进行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教材(讲义)编写和学生科研创业扶持等。
第十五条 实验班经费使用主要包括班级建设管理费用和教师劳务补贴等,如学生奖学金、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特色课程建设、班导师和专业导师劳务补贴、项目导师竞赛补贴。具体使用方法见《创新实验班经费管理办法》。
六、其他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由教务部协调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落实,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