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通知和《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决定对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有关工作安排做出调整。高校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2020年2月10日17时调整至2020年3月10日17时。具体工作调整详见附件1,请各申报负责人注意。
附件1.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二批)的通知.docx
教务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