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3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专任教师。
二、评定条件及等级划分
具体见《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
三、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表》(附件1),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证书及有关材料、科研课题结题证明或鉴定书、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材料等。其中专业技能证书须提供在官方网站进行证书查询证明。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评议、考核同意后,填写《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汇总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人事部。
(三)人事部初审。人事部会同教务部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
(四)学校教师评价与聘任委员会审定。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送交学校教师评价与聘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3年11月15日下班之前将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人事部(评定表和汇总表需另提交电子版)。
附件:
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表
2.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汇总表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人事部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