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武工商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专任教师。
二、评定条件
具体内容见《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武工商发〔2015〕15号)(附件1)。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5日前)。申请人填写《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科研与业绩成果已在科技部、教务部登记的可不必提供原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所获荣誉、开设实验课、实验室建设、参与或指导实践项目或活动等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9月12日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附件4)。
2.学院推荐(11月11日前)。学院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评议、考核,同意后填写《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报人力资源部。
3.职能部门初审(11月18日前)。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
4.学校审定。人力资源部将初审情况报学校审定,符合资格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评定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53894560@qq.com。
附件:
附件1: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doc
附件2: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表.doc
公海555000kk线路检测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