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严把教学质量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9周至11周将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卢炎生副校长任组长,校办、教务部、督导室、实验教学中心、学工部、人事部、宣传策划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深入到教学一线检查听课。
2.各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牵头,教学副院长、总支书记、系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负责各学院自查工作的落实。配合教务部和督导室的检查,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13年4月22日-2013年5月7日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1、理论课教学情况
主要检查:
(1)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案、课件和教材使用情况;
(3)教师教学态度和方法;
(4)课堂管理情况;
(5)学生出勤情况;
(6)辅导答疑情况;
(7)教学整体效果;
该项检查以各学院(部)组织自查为主,教务部和督导室进行抽查。
2、实践教学
主要检查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开课率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按照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前准备是否充分;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是否认真、规范,教师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的批改是否认真、及时,实验过程是否规范等。
该项检查以各院(部)组织自查为主,教务部、督导室、实验教学中心将进行重点检查。
3、教研活动
主要检查各院(系),特别是各专业系是否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有无相关活动记录,记录是否详细等。
该项检查以各院(部)组织自查为主。
4、听课
各学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师要按要求进行听课。听课人员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课件和教材使用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同时将教师授课情况、课堂管理、整体效果及建议等详细记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完成不少于2次以上的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教务部存档。
5、讲课点评
各学院可结合本学期讲课初赛,开展公开课或观摩课活动,要特别注重新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的提升训练。
6、教师学生座谈会
(1)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师教学(包括实践教学)的要求、意见和建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2)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了解老师们对学校和学生的要求和意见;
座谈会由院(部)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院(部)应提前一天将本单位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时间报教务部,教务部和督导室将派人参加。
7、日常教学秩序检查
教务部、学工部定期安排人员随机检查。各学院也要严格、按期考察学生出勤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提交材料
1、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各学院要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整改。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原件各学院(部)留存,复印件交教务部)。
4、公开课或观摩课开展和点评结果汇总表。
5、各类座谈会会议纪要和原始记录(原件各学院(部)留存,复印件交教务部)。
6、日常教学秩序检查记录汇总表。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要求于5月7日(第11周周二)前交至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550636@QQ.com,
联系人:郑璐 魏艳,联系电话:内线7128。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部将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并以教学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附件1:
userfiles/file/附件一:期中教学检查表.xls
附件2:
教务部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