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使命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高校社会合作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学校各类经营性资源进行规划统筹、归口管理,通过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提升资源的运营效率和效益,构建“学院+部门+师生”的项目制社会服务模式,对接整合校外资源,结合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促进品牌化社会服务体系的形成,从而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部门职责
(一)管理服务类职能
1、制定政策规划
(1) 研究国家政策及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态势,结合校情实际,编制学校社会合作与发展相关规划;
(2)对标研拟社会合作与发展的相关制度体系,以政策为导向引导各学院、部门、师生积极性开展社会服务;
2、完善制度建设
(3)制定合理有效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各社会服务项目运营过程规范有序;
(4)依据目标管理原则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各运营主体权责一致,服务收入分配机制公平公正。
3、明确归口管理
(5)负责学校保障正常教学之外的闲置及闲时资源的经营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地域、水域、空域以及教室、会议室、实验中心、体育场馆、培训公寓的场地和设备等硬件资源及校内媒介、师生课余人力资源及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6)对相关项目实施档案制管理,及时对各项目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整理,为学校决策提供合作发展的参考意见;
4、监督实施进程
(7)与学院、师生等社会服务运营方协商确认项目发展目标、责任主体和执行计划,对过程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依据相关管理制定对项目运作进程和服务收入分配实施监督;
5、整合内外资源
(8)通过校地、校企、校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搭建对接桥梁,建立动态化管理的企业资源库和项目资源库,为社会服务项目提供渠道保障,支持学院和教务部门拓展和深化学生实习、实训、实战等校企合作的工作;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营发展类职能
1、开展校园场地及设备的经营服务
组织提供校园硬件资源经营性社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运用校园地域、水域、空域以及教室、会议室、实验中心、体育场馆、培训公寓等场地和设备资源开展政策法规允许的社会服务;
2、开展各类教育培训的输出性服务
以“育人为本、学院优先、动态评估”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着力打造特色化教育服务品牌;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承办学校重大对外服务项目的联系跟踪、组织策划、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3、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服务
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投资决策的论证和实施,对学校有市场开发价值的学术科研成果,对接寻求社会资源,推进科研技术协作,做好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4、校园媒介经营服务
建设与整合校园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资源、楼宇广告资源、易耗品广告资源、新媒体广告资源等媒介资源开展经营性服务;
5、校内创新创业扶持及学科性产业投资经营
通过战略性投融资、股权并购等多种方式对校内师生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扶持,参与校内外符合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投资经营,在深化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实现校产的保值与增值;
6、提供面向地方经济社会的咨询服务
建立智库,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他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7、为教职工提供补充性福利
通过上述多种途径经营性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教职工提供薪酬以外的如定向团购、产品优惠券或消费券、实物商品等不同种类的补充性福利;
8、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项目开发与日常管理。
三、组织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