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保卫部是学校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接受公安、安全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责。
2、负责校园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3、负责校园政保工作及有关法律宣传,及时掌握校园敌、社情动向,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社情调查。
4、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消防、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和调解,对刑事、消防、治安和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5、负责对门卫和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值班、警卫和巡逻的工作安排和抽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6、应经常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内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7、负责学校内部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定期内对校内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维修等工作;会同学校各部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落实和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8、协同后勤管理部等部门检查、落实食堂的各项安全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9、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教职工和外来车辆的出入,校内停放道路安全工作。
10、负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收集校园周边各类信息,协调校园周边关系。
11、负责定期向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校园保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
保卫部设部长一名,治安科长一名,消防科长一名,其他专职科长四名,校卫队员若干。
三、联系方式
1、学校警务室:027-88147377
2、青菱街派出所:027-88713100
3、其他电话:
报警求助:110
火警:119
医疗救护:120
交通事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