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科学判明发展形势、正确制定大政方针的重要前提,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深刻揭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的发展新要求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实践遵循。
正确判断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是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重要经验。革命时期,我们党正确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据此制定正确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八大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实践深刻昭示,只有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准确判断社会主要矛盾,才能制定正确政策,采取正确行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沿着正确轨道向前发展。
深刻认识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要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快速发展,我国总体上实现小康,正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事物的运动发展是变与不变的统一。必须清醒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要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继续奋斗。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推动生活前进”。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要认识新矛盾、顺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更有质量和效益的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打赢脱贫攻坚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新期待,更好满足人民各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必将书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新答卷。